清末总督和巡抚有什么区别
导读 1、总督和巡抚合称“督抚”,都是从明朝开始设置的。2、政府派大臣处置地方军政事务,分别是“总督某地等
1、总督和巡抚合称“督抚”,都是从明朝开始设置的。
2、政府派大臣处置地方军政事务,分别是“总督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”和“巡抚某地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”,前者就是总督,后者就是巡抚,都属于临时性质事罢还朝。
3、 清朝时,正式以督抚为地方最高长官。
4、总督管辖一省或二三省,冶理辖区内的军民要政。
5、巡抚是省级地方长官,总揽一省的军事、吏治、刑狱等事。
6、鸦片战争前,清朝全国有督抚。
7、督为:直隶、陕西、甘肃、浙江、湖南、湖北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、福建、江西。
8、东北奉天、吉林、黑龙江三省的督抚一直到公元才设置。
9、直隶、四川两省只设总督,不设
